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地处贵州中丘原西南部,地理坐标为东经105°35′10″——106°0′50″,北纬25°25′19″——26°10′32″。县域东接安顺市、紫云自治县,南濒贞丰县、望谟县,西邻关岭自治县,北连六枝特区、普定县。全县总面积1709.42平方千米,南北最长83公里,东西最宽为34公里。县政府所在地城关镇距省会贵阳市122公里,距安顺市27公里。镇宁自治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,跨南亚热带、中亚热带、北亚热带及南温带等多个气候带,具有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雨热同季,湿暖共节等特点。地域性温差较大,自北而南,气候随海拔降低而升高,降水量则相反。全年平均气温16.2℃,最冷月(元月)平均气温6.5℃,最热月(7月)平均气温23.7℃,年无霜期长达297-345天,年日照时数为1142小时,年平均降水量1277毫米。全县温度适中,雨量充沛,气候宜人。